规范规定公司在挥发性有机物原材料存储、运输、应用、应急处置等阶段执行整个过程操纵。关键有:
1.原材料存储阶段。规定VOCs原材料应存储于密闭式的器皿、包装袋子、储存罐、储备库、料斗等。
2.原材料迁移和运输阶段。在其中,液体VOCs原材料应选用密闭式管路运输;粉末状、颗粒状VOCs原材料应选用气力输送系统机器设备、管形皮带运输机、螺旋运输机等密闭输送方法,或是选用密闭式的包装袋子、器皿或油罐车开展原材料迁移。
3.加工工艺全过程。关键为化工制造行业,涉及到原材料加药和卸放、化学变化、分离出来特制、超滤装置、调料生产加工及含VOCs商品的包裝等。
4.含挥发性有机物商品应用。涉及到领域较多,从工作工艺流程而言,关键包含:配制(混和、拌和等)、喷涂(喷漆、浸涂、淋涂、辊涂、涂漆、施胶等)、包装印刷(平版、凸版、凹版、孔版等)、粘接(点胶、压合、复合型、迎合等)、印染厂(上色、服装印花、定形等)、干躁(风干、吹干、晾晒等)、清理(侵泡、清洗、渗滤、清洗、清洗等),及有机化学高聚物的混和/混炼胶、塑炼/熔融/熔融、生产加工成形(挤压、注塑加工、注塑、聚氨酯发泡、纺纱等)等。
5.机器设备与管道部件VOCs泄露操纵。要需注意,密封性点总数超出2000个(含)的公司,应进行泄露检验与恢复(LDAR)工作中。
6.敞开式液位VOCs监管规定。许多 浓度较高的污水中带有VOCs化学物质,废水处理时(如水解酸化池)会从水里迁移至空气中。若敞开式液位上边100毫米处VOCs检验浓度值≥100μmol/mol,应盖上密闭式搜集挥发性有机物。
